男子街頭擺攤稱給10元可向其吐口水
男子自稱姓秦,28歲,做過很多工作,但覺得打工沒面子,自己可能得了“打工恐懼癥”,遂決定創(chuàng)業(yè)。他覺得創(chuàng)業(yè),就要做別人不敢做的事情,而自己的“賣臉”、“賣跪”,創(chuàng)意很好。另外,現(xiàn)在流行一種說法是,只要放下面子就能賺到錢,這次他通過這種方式徹底放下自己的面子,看到底能不能賺錢?昨日是他頭一次出來擺攤。
男子說,所謂“賣臉”、“賣跪”,就是只要有人愿意出10元錢,可以朝他臉上吐口水;出20元,可以讓他下跪磕頭一次;出100元,就可以抽他一耳光。吐口水和抽耳光的“消費”,只限定女士,而且抽耳光的力度不能超過3公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