最近,大理白族自治州連發(fā)兩起離譜的鬧婚事件,引起外界熱議。大理市文明辦近日接受記者采訪時稱,一些鬧婚者的不文明鬧婚行為實質(zhì)上已經(jīng)違反了《治安管理處罰法》和《交通安全法》,應受到法律的制裁。
婚俗的文明化、去低俗化,是老百姓在日常生活中邁進的一小步,也是提高全社會精神文化水平、實現(xiàn)精神文化小康的一大步。對于現(xiàn)代公民來說,摒棄鬧婚陋習,更應倡導文明,主動轉(zhuǎn)變觀念,讓喜慶的婚禮活動始于“鬧”,止乎“禮”。
其實,國人鬧婚習俗在歷史上具有實際意義,能幫助很多素未謀面的新郎新娘盡快進入角色。隨著時代進步,鬧婚的實際作用早已不復存在,婚禮上讓客人們與新人喜樂一堂,是鬧婚的美好寓意。但如今一些庸俗的“鬧婚”,說白了就是一群人假借結婚喜慶之名,做一些有悖公序良俗的不文明舉動。鬧婚現(xiàn)象低俗化,顯然背離了鬧婚習俗之初衷。
“鬧婚”能否止乎于“禮”,折射著賓主雙方的文明和修養(yǎng)。大喜之日,歡樂要有,但更應止乎禮。創(chuàng)建文明社會是一個多方面的綜合性工程,追求婚禮文明自然也是題中之義。提倡文明婚俗,應該成為每個群眾的自覺行動。大家都有責任、有義務從自身做起,提高修養(yǎng),與時俱進,用自己的實際行動,抵制不文明鬧婚行為,引領婚慶習俗朝著更文明、更符合現(xiàn)代法治理念的方向發(fā)展,讓婚慶活動回歸“禮”的本質(zhì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