曹進郊
前幾日在朋友圈看到一則爆料:朋友在早上上班的路上,看見一名違章的哥欲給執(zhí)法民警“送兩包煙”,惹得民警當場怒言,“你把警察當什么了?別說兩包煙,給我兩條都不能放過你!”這條消息下面跟帖不少,基本都是稱贊民警的。或許有人會說這不就是件小事嗎,至于這樣嗎?這當然是件小事,但通過這件小事,卻讓我們感受到那位民警身上清正廉潔的力量。
習(xí)近平總書記在《之江新語》中曾告誡我們的黨員干部,“于細微處見精神,于細微處也見品德。小事小節(jié)是一面鏡子,能夠反映人品,反映作風(fēng)。”眾多的經(jīng)驗教訓(xùn),也告訴我們一個這樣的道理:大多數(shù)腐敗分子并不是一開始就“立志”貪腐的,許多落馬官員剛開始對腐敗現(xiàn)象甚至是深惡痛絕的,在這樣的“大事”上,他們立場鮮明,但對于生活、工作中的一些“小事小節(jié)”卻往往不以為意。在他們看來,只要不違背大的原則,平常喝點小酒、收點小禮、拿點小錢、犯點小錯都沒有問題,假如因為這些“小事”挨了批評、受了處分,他們甚至還會感到委屈,覺得這是在小題大做。這種想法是十分危險的,俗話說,“千里之堤,潰于蟻穴”,許多領(lǐng)導(dǎo)干部就是“在推杯換盞中放松了警惕,在小恩小惠面前丟掉了原則,在輕歌曼舞中喪失了人格”。對“小事小節(jié)”的忽略與無視,最終很可能帶來“大惡”,甚至滑向貪腐違法的深淵,這必須防范。
常言道,“勿以惡小而為之,勿以善小而不為”,說的就是這個道理。我們的黨員領(lǐng)導(dǎo)干部,要帶頭管住自己,不要因為細微小事就放松警惕,要著眼于自我凈化、自我完善、自我革新、自我提高,以“照鏡子、正衣冠、洗洗澡、治治病”為總要求,加強修養(yǎng)、提升境界,始終保持一名共產(chǎn)黨人的本色。